一是市場結構調整目標: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保證各種工程類運輸車輛、工程作業類車輛、廂式及半掛類運輸車輛、城市功能服務類車輛等方面適度的產業規模,滿足國民經濟建設的基本需要;結合“汽車下鄉”政策,積極發展滿足新農村建設需求的各種專用車輛;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力爭把我國專用汽車產業建設成世界專用汽車產業研發及制造中心,全面實現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戰略目標。
二是組織結構調整目標:鼓勵和支持主機廠與專用汽車生產企業之間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關系,解決主機廠規模化生產與專用汽車行業多品種、小批量需求之間的協調發展關系;鼓勵行業內優勢資源的重新優化配置,鼓勵行業內企業的兼并、重組,支持專用汽車企業積極上市,通過金融市場解決企業融資渠道,形成50家左右具有一定規模和國際競爭力的運輸類和作業類企業集團;支持部分企業在專用汽車產業鏈上的延伸發展,形成30家左右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零部件企業,推動專用汽車產業可持續發展道路;支持專用汽車生產企業進行現代化企業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三是技術結構調整目標:支持和鼓勵企業開發適合國情的各種新能源專用汽車產品;支持和鼓勵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在專用汽車產品上的綜合應用,提倡產品輕量化發展方向,提倡材料的可回收利用,建立節約型行業發展模式;支持和提倡企業加大科技開發投入、市場投入、自主驗證能力投入在企業經營投資中的比重,提升企業綜合競爭能力;支持企業建立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消化吸收再創新產品技術開發機制,快速掌握國際先進技術,促進參與國際競爭能力的提高。
四是產品結構調整目標:鼓勵企業加強自主知識產權的開發和保護,加強企業品牌的建立、推廣和保護,實現品牌經濟管理意識,爭取實現我國專用汽車產業從經濟粗放型向自主創新型轉變,到“十二五”末期,實現我國專用汽車產品90%以上為自主知識產權產品。